近日,四川開始實施全省對異地野外探傷作業活動備案制度,從外省到四川,或在省內跨市(州)異地開展工業X、γ射線野外探傷的核技術利用單位,應在探傷作業活動實施前5個工作日內,持有效的輻射安全許可證復印件向使用地市(州)環保局備案并提交書面報告。
此次活動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還應到使用地的市(州)環保局辦理備案注銷手續,并提交野外探傷作業輻射安全與防護總結報告及活動場所的輻射環境監測報告。全省各市(州)環保局應嚴格野外探傷作業的備案管理,對符合條件的,予以備案,并通知項目所在地縣(市、區)環保部門。